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及要求,经各班级、学院民主评议和推荐学生工作部审核,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报湖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批准,我院林静、佘佩芝2名同学获得2013-2014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廖柳、钟蓉等35名同学获得2013-2014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
希望获奖的同学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勤奋学习,修身立德,进一步取得更好的成绩;希望全院广大同学向先进学习,严于律己,刻苦钻研,努力进取,为国家发展和中医药事业的振兴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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