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学院及培养对象:
校级优秀教师培养计划是学校师资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有关学院及培养对象应积极落实培养计划,学校将重点督促,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于考核指标
2017年9月,根据《半岛手机版官网登录 优秀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试行》(校行人字〔2013〕5号)精神,组织人事部发布了《关于征求<半岛手机版官网登录 优秀教师培养计划考核指标体系>修改意见的通知》,向各学院及有关单位征集了优秀教师培养计划考核指标体系的修改建议。根据征求的建议,对原《半岛手机版官网登录 优秀教师培养计划考核指标体系》作了部分修改,并根据修改后指标体系组织了2014、2015年度校级优秀教师培养对象中期考核以及2013年度校级优秀教师培养对象终期验收工作。后续优秀教师培养对象的考核与验收工作仍按修改后考核指标执行(见附件1-3)。
二、关于示范公开课实施工作
根据校行人字〔2013〕5号文件规定,校级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要求每年进行1次示范公开课,校级教学名师培养对象要求每年进行2次示范公开课。由各培养单位自行安排,2018年10月30日前完成后,把示范公开课实施情况总结报组织人事部。
三、关于外出进修工作
根据校行人字〔2013〕5号文件规定,校级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教学名师要求培养期内安排不少于3个月的国内外进修1次。请各培养单位根据本单位师资培养规划,统筹安排本单位培养对象的外出进修工作。
四、关于培养经费管理
1.为进一步规范优秀教师培养经费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学校已为每一位培养对象建立了经费编号,并将2013-2015年度培养对象剩余经费、2017年度培养对象第一年度培养经费予以下拨,各培养对象可通过财务查询系统自行查询经费使用情况。
2.各培养对象的有关票据须培养对象本人、所在学院(部)负责人签字,按照财务有关规定进行报销。
3.培养经费须严格按照《半岛手机版官网登录 人才师资队伍建设经费管理办法》(校行人字〔2013〕19号)(附件4)进行使用,学校将适时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五、其他
1.校级优秀教师培养对象应认真对照校行人字〔2013〕5号《考核指标体系》要求,有计划完成考核指标体系内容。
2.有关学院应积极督促、落实培养政策,建立培养对象个人培养档案,做到培养经费专款专用。
附件:考核指标及经费管理办法
组织人事部
2018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