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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 报 指 南

一、本网站受理举报的范围:

1.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

律等党的纪律行为;

2.监察对象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

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

违法、职务犯罪行为;

3.其他依照规定应当由纪检监察机关处理的违纪违法行为。

二、检举、控告人应据实检举、控告,不得捏造事实、制造假证、诬告陷害他人。对

借检举、控告诬告陷害他人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

处理。

三、注意事项:

1.举报邮箱hzdjw@hnucm.edu.cn

2.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3.请如实填写举报内容。填写举报内容时,力求详尽,对违纪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

地点、主要证据、涉及人员等要交代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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